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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的房產變賣如何徵税

夫妻離婚後的房產變賣如何徵税

夫妻離婚後的房產變賣如何徵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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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財產變賣徵税嗎

夫妻離婚財產變賣是要徵税的,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税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09〕121號)第四點中規定:“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餘額按照規定的税率繳納個人所得税;其相應的財產原值,為房屋初次購置全部原值和相關税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

減免規定: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請免徵個人所得税,其購置時間按照《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税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05〕172號)執行。也就是其購房時間按發生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時間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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