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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投資合作協議書

養殖投資合作協議書

養殖投資合作協議書
養殖投資合作協議書的寫法是什麼呢
關於養殖投資合作協議書的這個問題,一、甲方出資建設養殖場地、購買種苗資金、所有成本費用,以及負責贛州市章貢區及周邊的宣傳銷售。乙方負責養殖場全部事宜,包括種苗的購進和培育、養殖等全部事項。 二、養殖場設立地點為 ,養殖場對外以甲方或者甲方同意的名義進行經營管理。 三、甲、乙雙方合夥經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間如有意退出合夥經營,需協商雙方(合同簽訂人)達成共識後方可退出了,到期後可另行協商,經協商一致可延長經營期限。 四、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贛州市章貢區及周邊的銷售合夥經營養殖的成品禽類,乙方負責大餘縣周邊的銷售合夥經營養殖的成品禽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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