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法律怎麼規定的 哪些情形構成盜竊

法律怎麼規定的 哪些情形構成盜竊

哪些情形構成盜竊,法律怎麼規定的
哪些情形構成盜竊,法律怎麼規定的
下列情形會構成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的;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第三條
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
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應當認定為“入户盜竊”。
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者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的,應當認定為“攜帶凶器盜竊”。
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扒竊”。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dxjp6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