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離婚子女撫養費支付到什麼時候有沒有法律規定

離婚子女撫養費支付到什麼時候有沒有法律規定

離婚子女撫養費支付到什麼時候有沒有法律規定
離婚子女撫養費支付到什麼時候有沒有法律規定
離婚後撫養費一般要支付到子女18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在特殊情況下,子女滿十八週歲,非因主觀原因(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父母仍應當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三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dx4dn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