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不構成醫療事故院方是否該承擔賠償責任

不構成醫療事故院方是否該承擔賠償責任

不構成醫療事故院方是否該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事故鑑定結論:四級醫療事故,院方承擔本次醫療事故的主要責任,請教:該獲得哪些賠償?
你好,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d13z3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