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700 法律 關注:2.32W次 挪用公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標籤: 刑事辯護 挪用公款 刑事犯罪辯護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d10gw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