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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價款債權轉讓

工程價款債權轉讓

工程價款債權轉讓
怎麼對工程價款進行清償

工程價款清償依據施工合同約定履行,此為常態,不論如何約定,承包人取得其應得款項方為結束。


現金支付是最受“歡迎”的清償方式,也是目前最為常見的方式。除此之外,通過債轉股、實物分割、產權分割、租賃等方式清償工程款也不少見。


債轉股通常是指承包人將其債權作為投資與發包方組建公司,聯合經營,損益共擔,此種方式存在缺陷:由誰控股、由誰經營、由誰管理等問題顯然成為各方爭執的焦點,同時,組建公司需要國家機關嚴格審批也是一大難題。


分割發包人產權是指發包人拖欠工程款時,可以通過協議方式,將建築物本身明晰產權之後依據工程款數額分給承包人部分或者全部產權。此方式缺陷在於資產評估、析產分配等方面的困難。


通過租賃的方式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不失為一種良好選擇,即,承包人通過租賃發包人建築物的方式,折抵工程款。這種方式的優點在於緩解發包人支付壓力,緩和即將激化的矛盾,對承包人工程款有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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