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繼承約定不得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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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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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繼承權可以要求被繼承人不得轉讓房屋嗎
需要看具體的情況。可以約定附條件的放棄繼承權協議,待條件成就時放棄。繼承人可以放棄繼承,這實際上是以法定繼承人身份行使了自己的繼承權,只是把繼承來的一份遺產,再贈與別人的一種行為。此時,繼承人不是轉讓繼承權而是轉讓的財產所有權。-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81jdv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