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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合同需要寫明哪些主要內容

貸款合同需要寫明哪些主要內容

貸款合同需要寫明哪些主要內容
貸款合同需要寫明哪些主要內容
貸款合同應包括:
1、貸款種類和用途。貸款的種類為住房抵押貸款,貸款只能用於購、建、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2、貸款的金額和利率。貸款金額最多隻能為購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資額的70%,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3、貸款的期限和還款方式。貸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十年。還款方式一般有兩種:月均還款法和累進還款法。月均還款法指貸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償還額足額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累進還款法是指貸款期限內,逐年或每隔幾年遞增償還額,但每年或某幾年內各月均以相等的償還額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4、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借款合同需要變更和解除的必須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在雙方達成協議之前,原借款合同繼續有效。
5、違約責任。對於貸款方來説,其違約行為主要指貸款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按時將款項交付借款方;對於借款方來説,其可能發生的違約行為就比較多,主要有以下行為:
(1)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息;
(2)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文件;
(3)借款人未經貸款人同意,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的;
(4)借款人未經貸款人同意將設定抵押權的房屋出租、出售、轉讓、饋贈或再抵押的;
(5)借款人使用貸款從事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活動的;
(6)在同一貸款人的兩個以上(含兩個)分支機構取得貸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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