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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民間借貸債權轉讓需要注意什麼

民法典民間借貸債權轉讓需要注意什麼

民法典民間借貸債權轉讓需要注意什麼
民法典民間借貸債權轉讓需要注意什麼
(1)要採取書面形式。
不管是在原借貸合同中直接轉移還是訂立新的轉讓協議,均應採取書面形式,原出借人(債權人)、借出人(債務人)、第三人在協議上簽字蓋章。

2)債權轉讓不得改變債的內容。
出借人轉移債權的目的是變更債權主體,讓第三人與借款人形成債權債務關係,對債的內容,第三人只需認可或不予認可,不能隨意改變。出借人如變更內容,必須徵得借款人同意,因為變更的結果將導致新的債權債務關係的成立,影響到借款人的合法權益。

3)出借人轉移債權必須與第三人達成一致意見。
出借人轉讓的債權,第三人是否同意,是部分接受還是全部接受,出借人都需與第三人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另外,第三人也有一個對出借人轉讓的債權的效力、合法性調查、瞭解的問題,只有轉讓人與受讓人就轉讓債權達成一致意見,才能避免第三人在實現債權時發生糾紛。

4)出借人轉讓債權要通知債務人。
法律規定禁止轉讓情形外,出借人轉讓債權無需經作為債務人的借款人同意,只要通知債務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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