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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雙方都同意離婚是否還要等冷靜期

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雙方都同意離婚是否還要等冷靜期

雙方都同意離婚是否還要等冷靜期,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雙方都同意離婚是否還要等冷靜期,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民法典》規定雙方都同意離婚還要等冷靜期,冷靜期為三十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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