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怎麼行政複議 法律 關注:2.36W次 治安拘留怎麼行政複議1、當事人對於治安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書面提出行政複議申請。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標籤: 行政複議 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 訴訟仲裁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6rpez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