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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怎麼行政複議

治安拘留怎麼行政複議

治安拘留怎麼行政複議
治安拘留怎麼行政複議
1、當事人對於治安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書面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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