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陽山縣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怎麼處罰 法律 關注:3.62K次 清遠市陽山縣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怎麼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標籤: 損害賠償 清遠市 侵害 烈士 名譽 陽山縣 名譽毀謗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67dk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