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改變的訴訟對象 法律 關注:2.51W次 在行政複議改變之後,行政複議改變告誰關於行政複議改變告誰的問題上,我認為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來實施。《行政訴訟法》第25條: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 標籤: 訴訟仲裁 訴訟 行政複議 辦案流程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5y5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