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財產損失需審批後才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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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請求交通財產損失評估
按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通常情況下請求人先出評估費,若勝訴,則該費用法官會判決讓對方承擔。
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檢驗、鑑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評估結論後三日內另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並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在訴訟中則是誰請求誰先承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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