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體土地承包費
- 法律
- 關注:1.44W次
村土地承包費問題
承包金是集體財產的增值與收益,實質上是全體成員的收益,其應用於集體公益福利事業,這一點與村提留有相似之處。但承包金的使用應不限於此,有更大的靈活性,只要是經全體成員大會通過的處分方式均可,甚至可以按一定的比例在成員之間進行分配。同時承包金作為集體共有財產,其處分必須由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公開協商、民主決定。-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4eknn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