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協議中未規定利潤分配比例需要根據什麼標準來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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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中未規定利潤分配比例需要根據什麼標準來進行分配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由此可見,合夥協議中未規定利潤分配比例的,可以協商分配,協商不成就按出資比例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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