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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涉外交通事故該怎麼處理?

一般涉外交通事故該怎麼處理?

一般涉外交通事故該怎麼處理?
一般涉外交通事故該怎麼處理?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章專門規定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主要針對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除按照本規定執行外,還應當按照辦理涉外案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外國人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當告知當事人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當事人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權利和義務。
2、第九十七條 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其出境:
第一,涉嫌犯罪的;
第二,有未了結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
第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過程中,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的語言文字。對不通曉我國語言文字的,應當為其提供翻譯;當事人通曉我國語言文字而不需要他人翻譯的,應當出具書面聲明。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外國人可以自行聘請翻譯,翻譯費由當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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