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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更名 房產證還沒辦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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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還沒辦下來 離婚更名
房產證還沒辦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可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或者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但是應當結合合同及實際情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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