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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行為代理

收養行為代理

收養行為代理
身份行為可以代理嗎
不能,具有人身性質的民事行為不能代理。如設立遺囑、婚姻登記、收養子女等。一般情況下,所有的民事法律行為,都可以代理。 《民法通則》第63條第3款規定“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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