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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構成輕傷刑事責任

打人構成輕傷刑事責任

打人構成輕傷刑事責任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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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負什麼刑事責任嗎

打人者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主要有:

1、民事賠償責任。打人者應該賠償被打者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2、行政責任。如果被打者的傷情在輕傷以下的,則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的規定,視情況予以警告、罰款或行政拘留行政處罰

3、刑事責任。如果被打者的傷情在輕傷以上的,則根據《刑法》的規定,打人者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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