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條款不公平 法律 關注:3.2W次 合同不公平有效嗎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合同 《合同法》規定的可撤銷的條件是該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標籤: 違約 合同 公平 合同違約 合同事務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31on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