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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類可以申請商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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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用在不同類別侵權

是屬於侵權的行為。


馳名商標侵權即是馳名商標的侵權行為,是行為人未經馳名商標權人的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的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馳名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馳名商標,損害馳名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我國《商標法》第52條對各種商標侵權行為作了列舉性規定,即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搜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標籤: 知識產權 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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