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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中代理人的授權範圍

破產清算中代理人的授權範圍

破產清算中代理人的授權範圍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代理人的範圍




    (一)律師。



    律師是國家的法律工作者,並經過一定的專業訓練,具有專門法律知識和一定的訴訟經驗。他們通過代理訴訟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可以更好地維護國家法律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



    包括當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他們與被代理人關係密切,相互之間比較信任,對案件情況較為了解。因此,當事人委託近親屬代為訴訟是常見的。



    (三)社會團體或者當事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例如,婦女聯合會為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可以從婦婦隨着合會組織派出某人以婦女聯合會的名義代理訴訟。



    (四)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



    其他公民經人民法院許可,也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法律之所以規定要經人民法院許可,目的在於防止某些不宜充當訴訟代理人的人,作為代理人蔘加訴訟。



    為了不致因出庭人員過多而影響法庭審理,民事訴訟法規定,每一當事人只能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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