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公司經營 >經營管理 >

分公司的法人由誰擔任

分公司的法人由誰擔任

公司法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因為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分公司的法人由誰擔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ongsi/jingyingguanli/l83nd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