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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未出股本退股有什麼方法?

股東未出股本退股有什麼方法?

一、股東未出股本退股有什麼方法?

股東未出股本退股有什麼方法?

未出資股東要退出要麼自行,要麼除名。一是自行退出,而是根據公司的股東會決議,通過公司除名的股東會決議來對股東進行除名,這也就是常見的股東失權制度,股東失權是指公司對於怠於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內繳納出資,逾期仍不繳納的即喪失其股東權利。因此未出資股東的退出機制可以通過上述兩種方式進行。

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隱名股東身份的認定是怎樣的?

1、與顯名股東間有協議。雖然這個協議對於公司不具有約束力,但是在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之間依然有效。它不僅是隱名股東用來約束顯名股東的依據,也是證明隱名股東對於公司實際出資的有力證據。

2、不實際參加公司經營。在實踐中,有的隱名股東不參與公司經營,完全由顯名股東行負責,有的則以自己名義行使股東權利。由於公司的社團性,公司的其他股東有權知道公司的投資人是誰。隱名股東以自己名義參與公司經營,行使股東權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東知道並且認可隱名投資行為存在的證據。

3、無違法行為。中國法律、法規對於某些行業、企業的股東身份進行了限制。比如,中國自然人不得成為中外合資企業的股東,在實踐中某些人就採取隱名投資的方式參股合資企業。在這種情況下,隱名股東如果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將不會受到法院的認可,對於隱名股東以及顯名股東雙方而言,都將承擔較大的風險。

股東未出資,通過除名的方式可以退股,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之間存在協議,不實際參與公司的經營,只享受股東分紅,不能有違法行為存在,隱名股東辦理顯名手續之後可以轉讓股權,可以參與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參加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的經營戰略。

標籤: 股本 退股 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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