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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董事的規定有哪些

職工董事的規定有哪些

1、職工董事、職工監事的候選人應當由公司工會提名,公司黨委審核確定。
2、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由本公司職工(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獲得應當參加會議人員的過半數同意選舉產生。
3、職工董事、職工監事選舉產生後,應當報上級工會、有關部門和機構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職工代表。
第109條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職工董事的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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