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非訴訟解答 >私人律師律師解答 >

律師提起訴訟後法院多久受理開庭?

律師提起訴訟後法院多久受理開庭?

一、律師提起訴訟後法院多久受理開庭?

律師提起訴訟後法院多久受理開庭?

律師提起訴訟後法院多久受理開庭這個是沒有具體的規定 ,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不調解的情況下,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起訴應當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自然情況。

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這部分內容反映雙方當事人的身份情況,使原、被告特定化。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這部分是起訴狀的主要內容。

原告要在起訴狀中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包括法律關係存在的事實、發生糾紛的事實、提出訴訟請求的理由等。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案件事實是否存在,需要證據證明。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原告的舉證責任。因此,原告在書寫起訴狀時,對提出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的理由,都應該提供證據證明。提供書證、物證的,應在遞交起訴狀時一併遞交人民法院。提供證人證言的,應當寫明證人的住址,便於人民法院調查核對。人民法院記錄原告的口訴,必須逐一問清上述內容,記入筆錄。

《民訴法解釋》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訴狀時,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條件的起訴,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並出具註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需要補充必要相關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在補齊相關材料後,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綜合上面所説的,提起訴訟之後一般受理的時間在七天之內,如果不符合條件的那麼會在規定的時間駁回自己的訴求,並説明其原因,如果受理就會排期開庭,對於開庭的時間會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來定,這樣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feisusongjieda/sirenjieda/35g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