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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調解書對一審判決

二審調解書對一審判決

二審調解書對一審判決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一審判決,二審過程中撤訴沒有調解書嗎

  上訴人在上訴的過程中申請撤訴的,二審法院只需要出具一份裁定書即可,不會有調解書的,撤訴後,一審法院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要求二審法院出具調解書的情況是,夫妻雙方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然後上訴人再申請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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