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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結案時間是否有規定

車險結案時間是否有規定

一、車險結案時間是否有規定?

車險結案時間是否有規定

有,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應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向保險人提交本條款第十二條規定的或保險人要求能證明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劃分和損失確定等的各種必要單證。第三十條又規定: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被保險人的索賠時效從被保險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開始計算,但是在具體賠償數額確定之前,被保險人事實上無法向保險人行使保險賠償請求權。

保險法規定的“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應理解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且保險賠償請求權可以行使之日起兩年”。據此,交強險中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的索賠時效應從被保險人向第三人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具體確定之日起計算,一般為被保險人與第三人達成的賠償協議生效之日或法院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而不應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二、交強險的理賠範圍

1、責任限額12.2萬

2、其中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3、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

可見,車險的結案時間取決於交管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時間,有些情況特別複雜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需要的時間有可能就特別的長。車險理賠程序幾乎是處理交通事故的最後一個步驟,因為車險理賠需要投保人提供,交通事故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可這些證明材料,受害者也是在拿到民事賠償之後才會交給肇事者的。

標籤: 時間 結案 車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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