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否需要銷案
- 交通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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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是否需要銷案
交通事故不需要專門去銷案的,交警部門有時間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門進行調解,交警就可以撤案;就好像法庭起訴一樣,原告方在開庭時間沒有到庭參加訴訟,法院視其為自動撤訴處理。
二、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
1、固定現場證據;
2、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
3、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4、調解。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條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二條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説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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