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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如何保護企業知識產權

檢察院如何保護企業知識產權

檢察機關一般是充分利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時發現案件線索,防止以罰代刑,促進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在每年的工作計劃中,最高檢都切實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將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列為檢察機關的重點工作。

檢察院如何保護企業知識產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第五條

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被訴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專利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實施地。上述侵權行為的侵權結果發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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