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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商標著作權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申請商標著作權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申請商標著作權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一、申請商標著作權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著作權不需要申請,申請商標的限制情形包括:

1、註冊商標被撤消或被註銷的,自撤消或者註銷之日起一年內,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不能被核准註冊。

2、在同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如果不符合規定,註冊申請不能被核准。

3、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

二、作品滿足哪些條件才享有著作權?

(1)獨創性,即作品必須是由作者通過獨立構思和創作而產生。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2)可複製性,即指可以通過印刷、複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反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多份,但無論採用什麼複製方式以及複製多少作品,均不會改變作品的內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應當以法律所允許的客觀形式表現出來。公民從事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三、商標權和著作權的區別有哪些?

1、在權利主體方面,著作權的主體既可以是公民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繼承人或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有時還可以是國家。商標權的主體主要是法人,公民個人如在我國申請註冊商標,則必須是個體工商業者。國家不能成為商標權的主體。

2、在權利的取得方面,著作權的取得一般為自動產生,商標權的產生則需國家行政機關的確認。

3、在權利的標的物方面,著作權的標的物為文學、藝術和科學等作品,商標權的標的物為使用於商品或服務的商標。

4、在權利的獨佔性方面,著作權中兩人分別獨立完成同樣的作品均可獲得著作權,商標權則具有相當強的排他性,不僅不能出現保護範圍相同的相同商標,而且不能出現保護範圍相同的近似商標。對於馳名商標,權利的獨佔性更為明顯。

由此可見,在申請註冊商標的過程中有諸多的限制情形,除了開頭給大家介紹到的這兩種情形外,涉及的商標中是不能使用特定的標誌的,比如商標中僅有商品的圖形或者型號,如果有這樣的標誌,也不能作為商標註冊,至於著作權,作品需要具有獨創性,可複製性和合法性,否則是沒有著作權的。

標籤: 著作權 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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