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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商標能讓他人做招牌用嗎

個人商標能讓他人做招牌用嗎

不能。用別人的商標名稱作為店面招牌的名稱是算侵權的。
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他人不得將其註冊商標用作公司,特許經營店或專賣店或商業標誌的名稱。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不得侵犯或者阻礙商標所有人使用註冊商標,或者損害合法權益的行為人、對同一商品或者同類商品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個人商標能讓他人做招牌用嗎

法律依據:《商標法》 第四十八條

本法所稱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於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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