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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中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商標轉讓中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商標轉讓中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商標轉讓合同轉讓人在合同生效後,在商標的註冊有效地域內,不得再在與受讓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上或者類似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已轉讓的商標,否則就是侵犯了受讓人的商標權。轉讓人如果要繼續使用,必須與受讓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取得受讓人的授權。
2、註冊商標的轉讓登載在商標公告之日為受讓人享有商標專用權的起始日,受讓後的註冊商標有效期自該日起至註冊商標有效期屆滿之日。
3、商標轉讓如果您如果有合適的受讓方的話,就出具商標證書,以及商標轉讓的申請材料,轉讓方以及受讓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或者公司的營業執照,轉讓方和受讓方都要到北京的商標局辦理。
4、還有一種簡單的方法就是找個代理機構交給代理機構辦理,只要您對自己的這個商標出示一個合理的價格,如果沒有合適的受讓人,可以讓代理機構幫忙尋找,這樣比較省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一條
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標籤: 轉讓 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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