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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罪行適用管制

什麼罪行適用管制

什麼罪行適用管制
律師解析:適用於罪行較輕、人身危險性較小,不需要關押的犯罪分子。一般對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往往會同時實行社區矯正,與拘役、有期徒刑相比,適用管制的犯罪分子並不需要關押,也不需要剝奪其人身自由。
管制是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機關依靠羣眾來監督執行的一種刑罰方法。管制是我國主刑中最輕的一種刑罰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九條 【被管制罪犯的義務與權利】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按照執行機關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四)遵守執行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五)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執行機關批准。
對於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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