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所得怎麼辦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關注:1.17W次 根據《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非法經營所得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標籤: 所得 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非法經營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bianhu/fanzuijieda/z3dd8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