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的定義
-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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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行為。即非法的性關係的交易,建立於金錢交易上的性關係。嫖娼在我國受到法律的禁止,賣淫、嫖娼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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