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解答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7年前尋釁滋事是否過了追訴期

7年前尋釁滋事是否過了追訴期

視情況而定。如果七年前公安機關已經立案並通緝犯罪嫌疑人,依據《刑事訴訟法》檢察院會繼續提出公訴,此時沒有超出追訴期;如果當時受害人沒有報案,公安機關也沒有立案偵查,依據《刑法》對尋釁滋事罪的法定刑期,就已經過了追訴期。
法律依據:《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7年前尋釁滋事是否過了追訴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bianhu/fanzuijieda/l75z8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