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解答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自訴案件羈押條件

自訴案件羈押條件

自訴案件中的被告人,只要符合條件,可以先行羈押。
羈押的決定由法院作出,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後六個月以內宣判。

自訴案件羈押條件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後六個月以內宣判。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bianhu/fanzuijieda/g9x0x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