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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職權罪如何認定 挪用公款濫用職權

濫用職權罪如何認定 挪用公款濫用職權

成立濫用職權罪,首先必須有濫用職權的行為;其次要求行為造成重大損失,對於沒有造成重大損失的濫用職權行為,不能認定為濫用職權罪。符合這兩點的認定構成濫用職權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397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濫用職權罪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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