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關注:1.57W次 依據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條關於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罪既遂處罰標準的規定為:戰時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為其提供隱蔽處所、財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條 標籤: 刑事處罰辯護 量刑 刑事辯護 部隊 刑法 軍人 僱用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bianhu/bianhujieda/og69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