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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人員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怎麼判

金融工作人員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怎麼判

金融工作人員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怎麼判
律師解析:1、一般情況下,犯金融機構工作人員以假幣換取貨幣罪的,會判處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金;
2、如果換取金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金或沒收財產;
3、如果犯罪情節較輕,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一萬元至十萬元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款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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