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解答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

新司法解釋貪污200萬可能判幾年

新司法解釋貪污200萬可能判幾年

屬於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具體如何量刑,還要結合是否退贓、是否自首、是否立功、是否認罪、悔罪等情節來綜合判定,大概在5-8年。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新司法解釋貪污200萬可能判幾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條【貪污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bianhu/bianhujieda/6pvw1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