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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收回公租房 公租房是什麼意思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收回公租房 公租房是什麼意思

不管是公租房還是廉租房,相信大家應該都聽說過吧,只不過是因爲沒有實際的接觸到,自然也就搞不清楚公租房是什麼意思。公租房和廉租房其實都是屬於政策性房屋,一般符合規定的條件之後,才能申請獲得公租房、廉租房的租賃資格。不過在一些情況下也是可以收回公租房的,下文中小編就來告訴大家在哪些情況下可以收回公租房。

公租房是什麼意思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收回公租房

一、公租房是什麼意思

公共租賃房簡稱公租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羣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也屬於保障房。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羣體。

公租房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二、出租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收回公租房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租人有以上情況的,出租人是可以收回公租房的。

相信大家在看完了上文的內容之後,已經清楚公租房是什麼意思了吧。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當中的規定,要是承租人有上述幾種情形之一的話,那麼此時可以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收回房屋,同時還可以要求承租人賠償相應的損失。

標籤: 收回 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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