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訴訟仲裁解答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

散播謠言的法律責任

散播謠言的法律責任

散播謠言的法律責任有:
1、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散播謠言的法律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zhongcaijieda/guanxiajieda/564l3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