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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打電話不接的後果

法院打電話不接的後果

法院在被告故意不接電話或者不領取傳票的情況下,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9條有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

法院打電話不接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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