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徵地拆遷 >土地徵收 >

土地轉讓涉及稅金規定是什麼?

土地轉讓涉及稅金規定是什麼?

一、土地轉讓涉及稅金規定是什麼?

土地轉讓涉及稅金規定是什麼?

(一)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二)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3、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爲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爲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爲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爲60%。

除一般的民事行爲生效要件外,尚須如下特別要件: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3)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

(1)土地使用者爲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合的產權證明;

(4)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流程是什麼?

(一)申請土地使用權轉讓

申請土地使用權轉讓應提交下列檔案資料:

1、土地轉讓申請書;

2、土地使用權證(正本);

3、原土地出讓合同書或原土地轉讓合同書(複印件);

4、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或者贈與書(經公證),或交換協議書,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經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或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以及合法方式轉移土地使用權的檔案、證明等;

5、雙方或多方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通訊地址和聯繫電話;

6、同一建築物分割轉讓(如商品樓房分層分套出售)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的,應提交規劃部門的有關檔案以便計算房屋權利人分攤的土地面積;屬劃撥土地的還要補辦出讓手續,補交往地價款、補簽出讓合同並提交相應檔案;

7、屬土地分割轉讓的提交規劃部門的規劃檔案或轉讓地塊的規劃要求;

8、軍隊空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持批准補辦出讓檔案和軍隊土地管理部門的證明檔案;

9、提交具有資格的地產評估機構對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估價報告書和市土地管理局的確認書;

10、地塊開發投資或建築物資產淨值財務報告;

11、市政道路規劃網絡圖;

12、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檔案。

(二)、受理申請(1天)

1、視窗收件人審查當事人所提交的檔案資料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檔案資料齊全又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

2、給受理的申請編號併發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檔案資料,受理日期並編號。

(三)、初審(5天)

土地交易所接收提供的檔案資料負責到檔案室進行查覈,在5天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籤復。

1、審查人員審查上述檔案資料是否真實,齊全有效,是否違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規規定以及省、市和規劃部門的有關規定。

2、審查人員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駁回轉讓申請。

(1)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2)權屬來源的性質是不許轉讓而又未取得批准的;

(3)根據城市規劃,市政府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或市政府批准列入徵用、拆遷範圍內的和不符合城市規劃的;

(4)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

(5)共有土地使用權,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6)設立抵押權的土地使用權,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

(7)權屬有爭議的;

(8)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不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包括徵地協議未全部兌現的),不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的,達不到建設用地條件或投資額達不到總投資額25%以上的;

(9)轉讓土地使用權權屬來源屬行政劃撥的(即未註明使用期限的),未取得土地部門批准,補辦土地出讓手續,補交地價款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

(10)轉讓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人或受讓人與承租人未達成協議的;

3、實地勘察。

4、屬於地塊分割或面積變化的由局測量隊提供定線作業表和宗地圖。

(四)審覈(3天)

經辦人提出初審意見,經所領導審覈不合格的,轉視窗覆函不同意辦理轉讓手續並退文;審覈合格的提出審覈意見報局領導審批。

交易所根據局領導的審批意見,將批准檔案資料轉交地籍科(屬成片開發土地的先報市政府評審)。

(五)繳納稅費

經辦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通知當事人到指定的部門繳納稅費,申報人應及時將完稅或免稅證明提供給地產交易視窗。

(六)地籍科根據上述檔案資料核發土地使用權證

(七)立卷歸檔

在當代的社會,我們國家非常重要的財政來源就是稅收,所以公民應當按照法律規定依法納稅,比如說在土地使用權轉讓過程當中就會涉及到各種各樣的稅收,其中包括有印花和契稅的。

標籤: 轉讓 土地 稅金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zhengdi/tudizhengshou/kj9o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