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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行政徵收稅款的對象是誰?

農業行政徵收稅款的對象是誰?

農業行政徵收稅款的對象是誰?

一、農業行政徵收稅款的對象是誰?

農業稅的課稅對象是農業收入。即對下列農業收入徵收農業稅:

(1)糧食作物和薯類作物的收入;

(2)經濟作物的收入,包括棉花、麻類、菸葉、油料、糖料和其他經濟作物的收入;

(3)農業特產品收入,包括園藝作物收入、水產品收入、林木產品收入、牲畜產品收入、食用菌收入等;

(4)經國家規定或者批准徵收農業稅的其他收入。

二、農業行政處罰程序是怎樣的?

1、農業行政處罰程序步驟

亮證→現場檢查→認定違法事實並收集必要證據→告知處罰理由和依據→聽取陳述申辯→當場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告知複議權和訴權→當場交付當事人→或收繳罰款(開據)→2日內交回執法機構備案。

2、農業行政處罰程序條件把握

(1)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2)處罰種類只有警告、罰款。對公民處罰是50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組織則爲1000元以下。

(3)執法人員人數,1人即可。

二、行政處罰的對象如何確定?

1、公民

對於公民的認定,目前都不存在問題。年滿14週歲的能夠正確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爲的自然人都具有行政責任能力,都可以成爲行政處罰的主體。而對未滿14週歲的人和精神病人應排除在外,不能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2、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是以其個人或家庭作爲經營主體的,在行政處罰時應當以公民或個人進行定性處罰。

3、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爲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其所有經營活動的結果都最後歸結爲自然人來承擔。因此在行政處罰中應當將個人獨資企業也認定爲公民或者個人性質進行處罰,而不應當將其定性爲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

農業收入需要繳納農業稅,公民,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都可以作爲行政處罰的對象,行政處罰是由行政機構作出的,是一種定性的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情況,但是不構成刑事犯罪的,可以由行政機構追究相應的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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