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征地補償標準2021是怎樣進行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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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對我國的政府和我國的人民來說都尤爲重要,我國在建設開發時也需要進行土地的使用。相關的使用標準嚴格按照各省制定的相關征地意見法律法規進行相應的分配的。下面小編就河南最新徵地補償標準2018是怎樣進行分配的,這類問題爲大家進行解答。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地補償費分配和使用的意見》(豫政辦〔2006〕50號),嚴格確定徵地補償費分配原則和分配比例。
一、徵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河南省徵地補償分配標準
堅持土地補償費主要用於被徵地農戶的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侵佔被徵地農戶依法享有的土地補償費,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爲由,剝奪、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補償權益。
已承包到戶的農村集體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徵收的,其土地補償費以不得低於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徵地農戶,其餘部分留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中農村集體所有土地被全部徵收並撤銷建制的,其土地補償費以不得低於80%的比例分配給被徵地農戶,其餘部分平均分配給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
未承包到戶的農村集體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徵收的,其土地補償費以不得低於80%的比例平均支付給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其餘部分留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中農村集體所有土地被全部徵收並撤銷建制的,其土地補償費要全部平均分配給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
徵地涉及移民的,土地補償費分配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要全部支付給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安置補助費根據不同的安置途徑支付。由用地單位或者其他單位統一安置被徵地農戶的,支付給負責安置的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屬於已承包到戶的安置補助費,要全部支付給被徵地農戶。屬於未承包到戶的安置補助費,以不得低於80%的比例平均支付給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
我國的規定,要嚴格的按照下發的徵地補償標準進行相應的補償制度。對相關的補償者的合法權益進行相應的保護。還規定了相關的青苗費、安置費、土地補償費和地上附着物費要按照嚴格的規定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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